
80米的单体建筑,小区物业以及所在社区的办公用地均位于此。小区西侧另有一栋建筑,将世纪颐园小区与西安大都荟南广场分隔开来。根据小区规划图纸,除4栋高层公寓住宅外,不应存在其他地上建筑,其余区域应为小区公共绿地,但客观现状却与前期规划截然不同。“资规部门之前下达了违建认定书,确认这两栋建筑占用了小区公共绿地。”业主周先生向记者表示,世纪颐园小区内历史上出现过8栋楼,但具备合法手续的只有4栋,其余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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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荣康置业作为开发商,未征得业主同意便签署合作协议,将业主共有的小区土地及其上加盖的建筑物交给智逸实业并获取赔偿。根据民法典等有关规定,小区公共部分的处置须经业主共同决定,荣康置业乃至后续的蓝基公司均无权单独主张权利。鉴于争议地块性质系小区绿地即业主共有部分,因此该地块产生的相关权益应当属于小区业主共有,业主要求按照比例直接向业主兑付相关权益。除土地交易本身外,交易过程中的部分细节也引发业主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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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07:3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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